
质量保证书(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保证书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保证书的内容格式包含标题、保证内容、署时。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保证书1我公司承诺,工程质量确保优良,为达到工程质量优良目的,再创一项“窗口工程”首先是加强对全体参建的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还应自始自终惯彻如下措施,加以保证。
1、制定本工程的质量计划,把质量要求和目标控制直接分解到项目部各成员、各班组中去。在施工管理和班组操作进程中,对照质量要求,严格把关。
2、现场配备质检员,加强平时监督管理,开展班组质量竞赛。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监小组,开展质监活动,从质量易出问题处入手解决工程各方面的质量问题。
3、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定期编制间报,共同促进提高,坚持每周一次质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落实到人,规定时间做到不整改不放过。
4、执行三检制度,即操作人员自检,班组复检,专职质量员专检。上道工序未经检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插入施工,隐蔽工程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隐蔽验收手续。
5、运用数理统计方法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利用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工序质量分析、计算和考核,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减少和避免相同质量问题发生。
6、加强对原料及半成品的进场保管检验。
7、做好施工机具、设备的检修鉴定,由专人管理,以保证其完好和精确度。计量和测量仪器都要经法定检测部门鉴定,并在周检时间内使用。
保证人:
日期:
质量保证书2开发企业和买受人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说明:
一、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依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省令第207号)(简称《办法》)、《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房[1998]第102号)(简称《规定》)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令第530号)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相关规定制订。
二、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企业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用户自身造成的原因外,开发企业无偿承担表一规定内容的维修。
四、用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或投诉,开发企业将直接或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或妥善处理。
五、用户在使用所购住宅前,应该认真阅读《住宅质量保证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六、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涉及质量保修内容与《质量保证书》有不一致的,以本《质量保证书》承诺为准。
八、本《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保留备查,一份在住宅交付时提供给买受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二 保修记录
时间
保修内容
用户签字
维修工签字
签发单位(开发企业)(盖章):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名):xxxxxxxxxxxx
签发日期:xxxxxxxxxxxx
公司地址: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售后服务部门(物业管理单位):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质量保证书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近来新楼入住时,很多住户都拿到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去年9月刚开始实施的新的住宅质量保证制度所要求的。现在购买现房和入住前,不仅要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具备,而且应该要求开发商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
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
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购房人应该仔细检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否列明了以上项目,这些都是与今后生活息息相关的大问题,切不可粗心大意。
质量保证书4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购买我厂生产的打印耗材,您的一个小小的配合都意味着我们向一个更清洁更美好的环境又迈进一步,在此,xxx办公耗材厂向你承诺以下保证;
1、xx办公耗材厂保证所有售出的环保硒鼓打印耗材质量均为完好,打印张数和打印质量均能达到原装硒鼓的效果,不会出现打印不清晰、图形不均匀、漏粉、有底灰等现象;
2、环保硒鼓中的完全再生硒鼓使用寿命相当于原装硒鼓;
3、硒鼓作为显影装置的传 ……此处隐藏4210个字……强检验检测,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七、倾听消费者意见,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缺陷产品及时下架召回,并依法赔偿相应损失和承担相应责任。
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振兴陕西乳品产业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乳制品质量安全是我们企业的生命和必须坚守的底线,我们郑重承诺:将严格自觉遵守以上承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
承诺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承诺公司:xxx
质量保证书14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j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地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具1年5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返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又扩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白》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卢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怪;因住房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质量保证书15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特作如下保证:
一、我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原则上按购货方规定的技术标准执行。在购货方没有规定的技术标准时,我公司将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执行,并向购货方提供产品样品,经购货方同意后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二、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四、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五、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
购货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供货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对确属供货方质量问题的,已经使用造成的损失,由我公司负责。
对确属供货方生产质量问题,没有使用的,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退货或降价)。
七、本产品质量保证书自双方签定供货合同发生供货时生效,业务终止时同时终止。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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